为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8〕93号)要求,结合2017-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加大创新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切实做好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推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学校科学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着力落实信息公开清单
学院根据工作实际,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全面、公正真实和服务大众的原则,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强信息动态更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学校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学院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机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党委行政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其他各处室、系部设立信息联络员定期报送信息,上下齐心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1.学院网站是信息公开的第一阵地。网站主页有“校园新闻”、“学院公告”、“中央省市要闻”等多个的栏目。同时,官网下设二级网站,对应的系部、处室负责发布相关内容,如招生就业、阳光服务中心等。这一年,学院官网共发布各种信息100多条,主动公开各项需要公开的信息,其中包括学院重大活动、部门重要通知、真正发挥了有效载体的作用。
2.通过微信、校报校刊、校内广播、宣传板报、简报、会议纪要、文件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多途径多方式积极公开信息,扩大学院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2018年度学院未收到师生员工或其他组织(个人)提出某项信息公开的申请,学院信息公开未收费。学院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纪检监察、违纪处分、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内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处室、系部绩效考核细则共性目标和规财处重点工作评价指标当中,并认真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年度考核评议。广大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尚无异议,基本表示满意。2017-2018学年度我院在信息公开问题上未收到不良社会评议。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7-2018学年度我院未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2018学年度,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处室、系部在公开信息时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公开形式不够规范,有待进一步补充或调整;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有待畅通和丰富,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有待提升;学院网站刚刚改版完毕,很多信息没有及时公开,需要加大公开力度。
下一步,学院将继续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 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仍需加强,个别二级职能部门和系部平台信息发布不及时,也有个别二级职能部门网站尚未建立,影响信息公开发布。
2.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3.建设长效工作机。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见附件。
太阳集团5493con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