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维护换届纪律的严肃性,从严从实抓好换届风气监督各项任务落实,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学院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党代会期间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1.落实主体责任。院党委坚持集体领导、总揽全局和统筹把关,把管党治党、正风肃纪的主体责任扣紧压实。基层党组织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自觉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要求,各司其职负责联系党组织的换届纪律宣传教育、思想教育和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学院党委或纪委。
2.履行监督责任。学院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要主动扛起监督责任,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换届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二、严明换届纪律,坚决做到“十严禁”
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以及参与党代会的工作人员,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和学院党委关于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上来,严密工作流程、严守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好职责。
1.开展集中学习。在换届之前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认真学习换届政策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纪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做到“十严禁”。
2.开展谈心活动。换届前,对班子成员进一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将有关换届风气工作要求作为重要内容,提高遵守换届纪律的自觉性。
3.开展承诺活动。结合换届纪律学习教育,全面开展承诺活动。考察对象和提名人选要围绕严守换届纪律做出承诺,通过开展承诺,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4.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采取短信、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是“十严禁”纪律要求,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守纪,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在全院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5.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换届相关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吸取深刻教训,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真正把“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换届纪律权威
院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走访座谈、受理举报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人、重点问题,把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对于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跑官要官、造谣诬告、说情打招呼以及恶意诬告陷害、干扰工作的等违反或破坏换届选举纪律的问题认真调查、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坚持以铁的纪律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换出新面貌、换出新气象、换出新作为。
监督举报电话:0745-2775000
监督举报邮箱:jj2775000@163.com
中共太阳集团5493con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一、严禁结党营私
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
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
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
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严禁个人说了算
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
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严禁违规用人
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严禁跑风漏气
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弄虚作假
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严禁干扰换届
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